“我之前没打过官司,就怕遇着不公正的……”
“我之前没打过官司,就怕遇着不公正的……”
“我之前没打过官司,就怕遇着不公正的……”
“建议‘司法公正在线(zàixiàn)’设个感谢窗口,让我们能表达一下感激!”
近日,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“司法公正(sīfǎgōngzhèng)在线”应用的投诉栏收到了一封特别的信件。写信人是57岁的老(lǎo)朱,他并非要投诉,而是借这个特殊窗口,向镇海区法院澥浦人民法庭副庭长徐(xú)静诉说积压已久的谢意:“压在心里的千斤重担得以卸下,生活终于回归正常,感谢(gǎnxiè)徐法官(fǎguān)。”
这封“投诉信”的背后(bèihòu),是一场经历仲裁(zhòngcái)、诉讼(sùsòng)的劳动纠纷。2024年5月的一个夜晚,值夜班的老朱闻到同事老李身上(shēnshàng)有酒味,出于工作责任感向(xiàng)值班经理举报。经核查,老李只是服用了藿香正气水,但二人的“梁子”就此结下。隔天,老李向公司举报老朱存在脱岗行为。
公司调取监控发现,老朱近一年确实存在4次离岗(lígǎng)记录。依据《员工(yuángōng)手册》中“脱岗2次即可解除合同”的(de)规定,公司解除了与老朱的劳动合同。这(zhè)让靠工资养家的老朱慌了神,踏上了劳动仲裁的维权之路。
然而,仲裁结果给了老朱当头一棒。仲裁院审理后认为,老朱岗位性质特殊,需要24小时有人值守,公司因其擅自脱岗解除合同的程序符合《员工手册(shǒucè)》规定,且已(yǐ)报请工会同意,故(gù)不支持其索赔请求。
“从来没见过这本手册,哪有两次脱岗就开除的(de)道理!”因不满仲裁结果,老朱在宁波市镇海区社会治安(shèhuìzhìān)综合治理中心“一站式”解纷窗口的帮助下,按照(ànzhào)劳动争议“商调(shāngdiào)裁诉执”工作指引,将公司诉至镇海区法院。
“我得确认你的法官身份,才敢把案子交给您(nín)。”初次(chūcì)见到承办法官徐静时,老朱攥着仲裁裁决书(cáijuéshū),眼神里满是忐忑,“我之前没打过官司,就怕遇着不(bù)公正的……您让我看看工作证,心里踏实些。”徐静随即出示工作证,温和回应:“理解您的心情,咱们一步步来,一定会给您公正的答复(dáfù)。”这句承诺,让老朱渐渐放下戒备。
在翻阅案卷时,徐静凭借(píngjiè)丰富的审判经验,敏锐发现了关键问题:公司虽然依据《员工手册》解除合同,却无法提供该手册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的证据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,用人单位在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(láodòngzhě)切身利益(qièshēnlìyì)的规章制度(guīzhāngzhìdù)或者重大(zhòngdà)事项时,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,提出方案和意见,并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(píngděng)协商确定。
图为(túwèi)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澥浦人民法庭副庭长徐静(左二(zuǒèr))组织调解案件。 孙婧 摄
“请被告出示《员工手册》制定的民主程序证据(zhèngjù)及公示证据。”案件审理过程中,徐静的提问让(ràng)公司代理人措手不及(cuòshǒubùjí)。抓住这个突破口,他对双方开展“背靠背”调解。
“贵公司属于违法(wéifǎ)解除劳动合同,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”
“你在这么重要的岗位屡次(lǚcì)脱岗,既违反劳动纪律(láodòngjìlǜ),也影响工作秩序。”
徐静一方面向(xiàng)企业(qǐyè)释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(fǎlǜ)后果,另一方面对老朱擅自(shànzì)脱岗行为(xíngwéi)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。一个月里,他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双方释法说理,还通过画树状图、做图表等方式帮助老朱理性分析诉讼请求。这种“接地(jiēdì)气”的释法方式,让老朱逐渐厘清案件利害。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公司一次性支付老朱经济赔偿金、加班工资等共计2.5万元。
签署调解协议当天,公司负责人通过手机(shǒujī)银行一次性(yícìxìng)将款项汇至老朱的账户。
“叮”,随着到账短信提示音响起,这场纠纷画上圆满句号(jùhào)。
案件调解成功后,镇海区(zhènhǎiqū)法院向该公司发出关于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(de)司法建议(jiànyì)。公司迅速启动《员工(yuángōng)手册》修订程序,完善民主程序与公示制度。老朱(lǎozhū)也在徐静的耐心调解中,深刻反思了工作中的错误行为。他在感谢信中表示:“未来,我将在生活和工作中老老实实做人、踏踏实实工作!”
“这起看似普通的(de)劳动(láodòng)纠纷,折射出新时代(shídài)劳动关系的多重价值。”徐静看着投诉栏里的感谢信感慨,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(héfǎquányì)需要保护,遵守劳动纪律同样不可忽视;企业的管理权(guǎnlǐquán)应当尊重,但规章制度必须程序合法。”法治之下,权利与责任始终平衡,公正与温度始终并存。
来源:人民法院报·2版(bǎn)
记者(jìzhě):余建华 张晓静丨通讯员:金真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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